一、专利定义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号一定是ZL开头。


二、专利的三性原则
1. 新颖性(未发表、不为所知、未申请)
2. 创造性(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 )
3. 实用性

三、专利申请三原则
1. 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2. 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
3. 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

四、我国专利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发明(Invention)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 "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
3. "外观设计(Industrial Design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五、美国专利类型

美国专利按照其内容有三种类型:
1. 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20年)
2. 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14年)
3. 植物专利(Plant Patent)(20年)
按照其申请性质分类:
1. 临时专利申请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2. 再公告专利申请(Reissue Application)
3. 分案申请 (Divisional Application)(重新引进在限制以后被取消的权利要求)
4. 继续审查申请 (Continued Prosecution Application(CPA))
5. 部分继续申请 (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CIP))
(在现有的陈述基础上加上新的陈述和新的权利要求;新加上的材料不享受原先的发明日)
6. 继续申请 (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在现有的陈述基础上加上新的权利要求)
注:继续申请(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和部分继续申请(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都是对同样的发明提出的二次申请,其原始申请首先必须是一个正式的专利申请,并且原始申请处于等待批准的阶段。继续申请中所揭示的内容必须与原始申请中相同;而部分继续申请增加了原始申请中没有揭示的内容,使原始申请内容只为部分继续申请的一个部分。

七、专利的特点
1. 排他性
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2. 区域性
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
3. 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